【产品名称】重复性使用医用防护服 【型号、规格】型号:连身式;规格:160、165、170、175、180、185。 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36号 【注册证编号】豫械注准20202140498 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豫械注准20202140498 【结构及组成】本产品由面料(聚四氟乙烯复合材料)、热封胶条、拉链、袖头经缝制粘合制成。 【适用范围】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、转运,筛查、隔离工作中,对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、空气中的颗粒物进行阻隔和防护。 【使用方法】打开包装取出使用。 【注意事项及警示说明】 1、小包装破损,严禁使用。 2、重复使用防护服的消毒、清洗和后处理程序,循环次数为5次; 3、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见包装; 【包装标识说明】提醒使用者阅读使用说明书,表示经环氧乙烷灭菌,表示本品无菌。 【贮存条件】本品应储存在相对湿度80%以下,常温环境且避免阳光照射、通风良好、洁净。 【使用期限】详见标签,请在包装所示失效日期前使用。